关于开展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位理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工程学会,各专业(工作)委员会: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5〕81号)(见附件1),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推荐的机构
我学会所属各分支机构及各地方学会、理事、会员单位均可以推荐本机构学者为候选人,被推荐的人选必须是中国农业工程学会会员。
二、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 在工程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 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往届获奖者不重复受奖。
三、推荐名额
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我会推荐名额为2名。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执行《中国青年科技奖条例》(见附件2)要求,保证推荐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欠发达地区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
(五)凡通过我会推荐为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的候选人不得再从其他渠道参加上报。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1.推荐机构向中国农业工程学会秘书处询问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http://qnkjj.cast.org.cn “候选人注册密码”,根据要求组织候选人用“候选人注册密码”注册并登陆后填报电子材料。其中包括《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见附件3)和有关附件材料。
请于2015年11月1日前上传候选人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不能更改。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候选人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使用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打印书面材料。
书面材料包括:
1.推荐机构意见函、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通讯地址;
2.《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22份。其中3份原件,19份复印件。
3.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三)书面材料报送时间、方式和地点
请于2015年11月6日前报送候选人书面材料。材料可由推荐机构现场报送,现场报送材料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每天8:30—16:30;也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除上述两种方式外,其他方式报送的材料原则上不予接收。因推荐机构报送材料方式不符合要求造成报送材料逾期的,责任由推荐机构承担。谢绝候选人本人报送材料。
现场报送材料
地 址:100125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41号502室
联 系 人:黄 莺 席枝青
联系电话:010-65929450
附件:1.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关于开展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中国农业工程学会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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